2009年7月19日星期日

不可杀无辜人

当远离虚假的事。不可杀无辜和友义的人,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。》这句话是记载在圣经出埃及记23:7。是古时耶和华直接晓喻摩西,颁给以色列人的其中一条律例。

遵行着律例的人将得到耶和华的喜悦和赐福,也会被众人爱戴;反之要是任何人流无辜人的血,耶和华必亲自向他讨他的罪,同时他也会被千夫所指。

啊!要认识自己是人,是上帝按照他自己形象所造的,是极其尊贵,独特,是万物之灵。所以要珍惜自己的生命,同时也要保护其他无辜人的性命。

们岂能向不义,不法的事袖手旁观呢?起来吧!让我们谴责任何流无辜人血的行为,并热爱生命,热爱和平,彼此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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