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8日星期二

审判-不可看人的情面

判”的事宜,对于法庭来说,是家常便饭的事,因为全国各地,无论是镇上地方法庭,又或在都市高等法庭,只要一开庭,法官们就要给于不同的案件作出判决。然而,除了法庭以外,广义来说其他独立的政府机构、私人的机构、公司,甚至是每个学校、家庭等,都需要面对各自不同层次的听诉,都有自己的执法者,都须对于不同的诉求给于判断。

为一个执法者,要怎样才能在“审判“的事宜上,公平,正直及有智慧的处理,以至能叫受欺压、被压迫、无辜的人得到应有的保护,同时也对于那些作恶的,故意犯法的,给于应得的刑法呢?

是一个人“心中无神,目中就无人”。他就会以自我为中心,自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,甚至是滥用权力,玩弄法律,藐视真理,冤枉无辜。反之,一个心中有神的人,在守法或执法时,就会对于自己的界限,存有一颗敬畏的心。因为他们知道人就算可以走法律漏洞,可以靠关系,又或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,仍无法离开上帝的管教。

遍上,我们都会认为虽然我国有法律,有条规,也不缺乏执法者,但是由于百姓和执法者因为没有一颗敬畏上帝的心,所以经常为了个人的利益,或因受贪心、嫉 妒等利害关系作祟,而不管法律的存在,不管受欺压和被压迫者的伤痛及处境如何,不管对错之分,结果一而再,再而三的犯下藐视法律,抵触真理,偏袒一方的可 能性。

圣经申命记1:17节记载,审判的时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。听讼不可分贵贱,不可惧怕人,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。若有难断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这里,我就判断。”的确,这是非常重要的提醒。摩西要参与执法的人知道“审判是属呼神的”,而不是属呼自己或任何人。既然是属呼神的,就应当在审判的时候,记得自己只不过在地上代表神来做审判。

此慎重的呼吁所有执法者,在审判时要记得“审判是属呼神的”。然后要按公义、公平来实行审判,叫正直良善的人得到保障,让作恶者得到应得的法律制裁。这样,社会才会稳定,治安才会改善,国家才会繁荣,后代才有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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